保险产品百科

平安附加平安福19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19-07-02 16:27
阅读全文

平安附加平安福19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保险公司

平安保险

2、产品特色

提供50种特定轻度重疾以及100种重大疾病保障,是平安福系列的新产品。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年龄者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终身

等待期:90天

犹豫期:20天

阅读全文

(1)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①基本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且此前未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5的20%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②达到运动标准后发生特定轻度重疾额外给付的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保单年度6内,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达到以下运动标准,被保险人在第3个保单年度开始后,经医院确诊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且此前未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在给付基本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的前提下,还按照如下约定额外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且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保单年度内,累计18个月达到每月至少有25天每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步的标准(运动标准一),我们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额外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且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保单年度内,累计24个月达到每月至少有25天每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步的标准(运动标准二),我们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额外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达到运动标准后发生特定轻度重疾额外给付的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我们按照被保险人确诊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时满足的以上约定条件之一单独给付,不累计给付。

③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每种特定轻度重疾限给付一次,当累计给付的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达到三次时,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基本保险金额不变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同一事故导致其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特定轻度重疾,我们仅按一种特定轻度重疾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确诊特定轻度重疾时已经符合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则我们按照下述“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进行给付,不再承担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的责任。

(2)重大疾病保险金

①基本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②达到运动标准后发生重大疾病额外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保单年度内,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达到以下运动标准,被保险人在第3个保单年度开始后,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照如下约定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且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保单年度内,累计18个月达到每月至少有25天每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步的标准(运动标准一),我们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且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保单年度内,累计24个月达到每月至少有25天每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步的标准(运动标准二),我们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达到运动标准后发生重大疾病额外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按照被保险人确诊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满足的以上约定条件之一单独给付,不累计给付。

③发生特定轻度重疾后发生重大疾病额外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被保险人在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发生过满足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给付条件的“特定轻度重疾”,我们按照如下约定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且在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发生过一次特定轻度重疾,我们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且在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发生过两次不同种特定轻度重疾,我们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40%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且在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发生过三次不同种特定轻度重疾,我们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发生特定轻度重疾后发生重大疾病额外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按照被保险人确诊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满足的以上约定条件之单独给付,不累计给付。

④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前已发生某重大疾病,本附加险合同生效后再次发生该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以上基本重大疾病保险金、达到运动标准后发生重大疾病额外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发生特定轻度重疾后发生重大疾病额外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⑤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等额减少;主险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当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时,主险合同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您需要咨询的问题
贵姓:
手机号:
地区:
想要了解的险种
  • 重疾险
  • 寿险
  • 医疗险
  • 意外险
  • 年金险
  • 防癌险
  • 团险
  • 车险
  • 社保
  • 其他

我已阅读并同意 《服务协议》,且同意向梧桐保保险顾问提交申请。

马上提交
  • 想买【平安附加平安福19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但是不知道好不好?

    重疾险要求轻重疾病保障全面,高发轻疾定义宽松,一定预算下能买足保额,最好是买到30万以上;医疗险,要求续保宽松,疾病或意外可以报销治疗费用;经常开车预算小可以选一年期综合意外险,交费能力强可以考虑长期意外,不担心中断;理财产品看预期收益和经营情况,不要盯着怎么返还或返还多少,看现金价值和生存总利益。添加小助手微信,了解产品优缺点>>

  • 想买【平安附加平安福19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但是担心理赔不了怎么办?

    买保险不带病投保,有病史如实告知,另外也要买全保险,发生风险及时报案就可以,另外重疾险留意疾病定义,医疗险留意免赔及续保条款。添加小助手微信,了解理赔小窍门>>

选择城市 保存
请选择省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免责声明及风险提示:希财网发布的内容及第三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文字、数据、图表、超链接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邀约或承诺。希财网对自有内容已尽合理审查,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内容由发布者自行负责,希财网不保证其真实性或可靠性。用户应自行核实信息并做出独立决策,风险自担。因依据本站内容进行的操作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希财网不承担责任。本站不提供投资或交易担保,所提供资料不构成法律文件。请勿私下汇款,以免财产损失。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

        安全联盟认证

        复制成功

        前往微信搜索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