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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童住院陪护(可选)
在中国境外期间,当与随行的未满12周岁儿童住院治疗时,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被保险人或该儿童家长中的一位陪同住院。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可安排其入住附近酒店,每晚费用以人民币800元为限,累计入住以5日为限,不承担酒水、饮食和饭店服务费。
(2)安排子女回国(可选)
若在中国境外期间,因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住院或身故,导致其未满16周岁随行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时,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该子女返回距离被保险人国内居住地最近的国际机场,并支付普通商业航班(经济舱)的费用,且尽可能使用其已有回程机票回国。若未成年子女无回程机票,则自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交通费用自行承担。如果救援机构认为有必要,将为该儿童安排一位随行人员陪同回国,并承担其普通商业航班(经济舱)的费用。
(3)亲属处理后事费用
若于中国境外期间因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不幸身故,若当时未有亲属与同行,及有关后事需由其亲属直接处理,可通过救援机构安排一位亲属乘坐普通商业航班(经济舱)前往事发地处理后事,并支付往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但不负责帮助该亲属获得事故发生国的签证。境外每晚住宿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0元,累计入住以5日为限,本公司不承担酒水、饮食和饭店服务费。亲属处理后事费用最高以5万元人民币为限。
(4)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和安葬
若身故,将通过救援机构按照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提供以下服务及相关费用,但累计承担费用总额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遗体转送回国——在相关法律的许可下,通过救援机构安排用普通商业航班把遗体从事发地运至中国境内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国际机场,并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符合当地国家航空运输标准的棺木费用和灵柩运送回国费用。火葬——通过救援机构支付火葬费使被保险人的遗体可以在事发地火葬,并支付骨灰盒运回中国的运送费用(普通商业航班)。火葬费用将以事发地普通丧葬标准为准。就地安葬——通过救援机构按照家属愿望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就地安葬,并通过救援机构支付就地安葬相关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仪式的费用。就地安葬费用以人民币8000元为限。
(5)转运回国或事发地
在治疗措施结束后,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病情或伤势已稳定,可以转运时,通过救援机构安排适当的交通工具转运回中国境内。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有必要,将为安排医疗护送。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的情况允许,通过救援机构安排其回到北京、上海或广州三城市中指定的地点。若未能指定或者不能指定有关地点,将被送至上述三个城市之一的国际机场,该次转运回国的责任终止。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在抵达中国境内时需住院治疗,将被转送至北京、上海或广州三个城市中指定的任意一家医院。若未能指定或者不能指定有关医院,将被送至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指定的医院,该次转运回国的责任终止。若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病情或伤势已稳定可以乘坐普通商业航班返回中国,救援机构将尽可能使用已经购买的原始回程机票。若被保险人无原始回程机票,则被保险人从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单程机票将由被自付。若所购买的回程机票因援助过程而过期失效,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回程机票费用。
(6)转院治疗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病情需要,且当地医院条件不能保证得到充分的救助时,通过救援机构,以在事发当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方式为限,安排医疗设备、运输工具及随行医护人员,将转运至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更适当的医院接受治疗,并承担上述费用。
(7)境外住院医疗费用
若在中国境外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时,通过救援机构安排住院治疗,并支付持续治疗至病况稳定可以被转运回国时的住院医疗费用,但只承担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的上述费用,具体包括:医院病房房费、餐费和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病人住院所需的全部治疗设施费用、治疗和劳务费用,其中包括内科、外科、麻醉科会诊、检查、理疗和药品的费用。
(8)安排就医
若因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需要立即救治,通过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根据其专业知识提供医疗咨询,并安排被保险人入住到距事发地最近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最合适的医院,并承担救护车费用。
(9)援助热线电话
若需要救助时,提供24小时救援热线电话服务,电话号码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