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百科

复星联合倍多分1号重大疾病保险

2019-04-17 14:28
阅读全文

复星联合倍多分1号重大疾病保险

所属公司
  •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

产品特色
  •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重大疾病、中症疾病和轻症疾病保障,重大疾病分组,最多可赔付六次,赔付金额逐次增加,最高赔付120%。还提供身故、全残以及疾病终末期保险金。保障虽全面,但重疾分组不合理。

产品信息
  •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50周岁

  • 缴费方式:10/15/20/30年交

  • 保险期限:至70周岁/终身

阅读全文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本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障的疾病共有108种,分为六组,每组限赔付一次,累计可赔付6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本公司指定的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本合同所列的6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组别中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给付的保险金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第一次赔付100%重大疾病保险金,第二次赔付110%重大疾病保险金,第三次至第六次赔付120%重大疾病保险金,每次赔付间隔期为180天。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本合同提供的中症疾病共有25种,每种疾病限赔付一次,累计可赔付2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本公司指定的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中症疾病,针对被保险人被确诊的每项中症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 轻疾病保险金

  • 本合同提供的轻症疾病共有25种,每种疾病限赔付一次,40种轻症,累计可赔付3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一)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生日当日24时之前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已交纳本合同累计保险费金额(不计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二)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生日当日24时后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非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已交纳本合同累计保险费金额(不计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本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一)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生日当日24时之前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本公司按已交纳本合同累计保险费金额(不计息)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二)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生日当日24时之后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非意外的原因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本公司按已交纳本合同累计保险费金额(不计息)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与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

    被保险人重大疾病、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则自确诊日后首个本合同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直至本合同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本公司豁免前述期间内本合同应交纳的保险费。

    投保人重大疾病、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即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列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则自确诊日后首个被豁免合同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被豁免合同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豁免前述期间内被豁免合同投保人应交纳的被豁免合同的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前述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被豁免合同继续有效,本附加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即投保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内因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返还投保人已交纳本附加合同累计保险费金额(不计息),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点击查看】复星联合优选重大疾病保险(B款)条款
    【点击查看】复星联合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您需要咨询的问题
贵姓:
手机号:
地区:
想要了解的险种
  • 重疾险
  • 寿险
  • 医疗险
  • 意外险
  • 年金险
  • 防癌险
  • 团险
  • 车险
  • 社保
  • 其他

我已阅读并同意 《服务协议》,且同意向梧桐保保险顾问提交申请。

马上提交
  • 想买【复星联合倍多分1号重大疾病保险】,但是不知道好不好?

    重疾险要求轻重疾病保障全面,高发轻疾定义宽松,一定预算下能买足保额,最好是买到30万以上;医疗险,要求续保宽松,疾病或意外可以报销治疗费用;经常开车预算小可以选一年期综合意外险,交费能力强可以考虑长期意外,不担心中断;理财产品看预期收益和经营情况,不要盯着怎么返还或返还多少,看现金价值和生存总利益。添加小助手微信,了解产品优缺点>>

  • 想买【复星联合倍多分1号重大疾病保险】,但是担心理赔不了怎么办?

    买保险不带病投保,有病史如实告知,另外也要买全保险,发生风险及时报案就可以,另外重疾险留意疾病定义,医疗险留意免赔及续保条款。添加小助手微信,了解理赔小窍门>>

选择城市 保存
请选择省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免责声明及风险提示:希财网发布的内容及第三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文字、数据、图表、超链接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邀约或承诺。希财网对自有内容已尽合理审查,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内容由发布者自行负责,希财网不保证其真实性或可靠性。用户应自行核实信息并做出独立决策,风险自担。因依据本站内容进行的操作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希财网不承担责任。本站不提供投资或交易担保,所提供资料不构成法律文件。请勿私下汇款,以免财产损失。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

        安全联盟认证

        复制成功

        前往微信搜索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