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百科

鸿发年年全能保险理财计划A2013

2019-03-21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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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发年年全能保险理财计划A(2013)

1、产品特色

长期理财至终身,年年领取保险金,可为子女教育,提前储备;保费返还,灵活可选,养老祝寿金同时提供;附加万能,红利增值,抵御通胀。

2、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0-60周岁

缴费方式:年交

保险期限: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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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①在祝寿金给付之前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保单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②在祝寿金给付之后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保单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少儿教育储备金

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少儿教育储备金,直至年满18周岁。首期少儿教育储备金于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对于投保年龄18周岁的,少儿教育储备金仅于合同生效日给付一次。

(3)年金

若附加险合同生效满两年或保单账户价值不少于人民币10,000元,且被保险人生存,年金受益人可向我们申请年金。我们每年按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9%给付年金,直至身故。

(4)祝福金

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5)祝寿金

至祝寿金领取日仍生存的,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一次祝寿金。

(6)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180天内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约定豁免保险费,附加险合同终止。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下列保险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①主险合同;②附加在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其他附加险合同(不包括所附加的万能险保险合同)。

【点击查看】鸿发年年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2013版)条款
【点击查看】附加财富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2013版)条款
【点击查看】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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