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医疗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进行治疗,对被保险人在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免赔额和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后,按照100%比例给付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申请医疗保险金之前没有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其他医疗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后的剩余部分按80%给付。累计到达保险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100元免赔)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累计达到180天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无免赔天数,最多180天)
网约车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网约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仍然有效。(本保障可与普通意外身故及伤残累计赔付)
公路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公路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仍然有效。(本保障可与普通意外身故及伤残累计赔付)
水运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水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仍然有效。(本保障可与普通意外身故及伤残累计赔付)
轨道交通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轨道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仍然有效。(本保障可与普通意外身故及伤残累计赔付)
航空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仍然有效。(本保障可与普通意外身故及伤残累计赔付)
私家车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仍然有效。(本保障可与普通意外身故及伤残累计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