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买的年金险,每月1千交15年,满期生存总收益竟有100万+
年金保险前期缴费,后期可以持续领取年金,作为养老金使用,能够补充养老保障,也有强制储蓄的作用,因此受到不少消费者的青睐。今天我们来认识一款年金保险,30岁交,每月交1千元保费,交15年,满期平安生存,则生存总收益高达100万+
一:星享福2025年金保险基本信息
这款年金保险名为复星保德信星享福2025年金保险,出生满30天-55周岁的人群可以选择投保,最长可以选择按20年缴纳保费,最短可以选择趸交保费,主要可保年金、满期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其中:
1.年金:自约定的首个年金领取日(含)起,如果被保险人在每一年金领取日零时仍生存,则保险公司可按以下约定给付年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日(不含)或被保险人身故(以两者较早者为准)时止:
(1)按年领取:每期年金领取金额为基本保额;
(2)按月领取:每期年金领取金额为8.5%基本保险金额。
2.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保障期满,则可领取10倍金额保额。
3.身故保险金:有两个保障计划供消费者选择,即:
(1)保障计划一:
若约定的首个年金领取日不晚于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且被保险人于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前身故,则可赔累计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若约定的首个年金领取日不晚于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且被保险人于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后身故,则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终止;
若约定的首个年金领取日在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不含当日),且被保险人于约定的首个年金领取日零时前身故,则可赔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若约定的首个年金领取日在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不含当日),且被保险人于约定的首个年金领取日零时后身故,则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终止。
(2)保障计划二:
若约定的首个年金领取日不晚于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且被保险人于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前身故,则可赔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若约定的首个年金领取日不晚于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且被保险人于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后身故,则:
1)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费大于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合同累计已给付的年金金额,则保险公司按两者之间的差额(不计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费小于或等于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合同的累计已给付的年金金额,则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终止。
若约定的首个年金领取日在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不含当日),且被保险人于约定的首个年金领取日零时前身故,则可赔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若约定的首个年金领取日在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不含当日),且被保险人于约定的首个年金领取日零时后身故,则:
1)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费大于累计已给付的年金金额,则保险公司按两者之间的差额(不计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费小于或等于累计已给付的年金金额,则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终止。
二:星享福2025年金保险收益
可以看出,复星保德信星享福2025年金保险有两款计划,消费者可以按需选择,且提供了满期保险金保障,以及长久稳定的年金保障。需要注意的是,复星保德信星享福2025年金保险的起投门槛还是比较高的,即:
趸交:3万元起投;
3年交:1.5万元起投;
5/10/15/20年交:1万元起投。
投保后,复星保德信星享福2025年金保险的年金领取方式可以选择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现金领取或者累积生息。
那么,复星保德信星享福2025年金保险的收益如何呢?
假设30周岁女性投保,选择按15年缴纳保费,每月缴纳保费1千元,接每年缴费12000元,保障计划选择计划一,从60周岁时开始领取年金,年金领取方式选择累积生息,保至106周岁,则收益如下表:
可以看出:
1. 保单第14年,即被保险人44周岁时,现金价值已经大于已交保费,回本了。
2. 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60周岁,每年可以领取的年金为15615.96元。此时的现金价值为293325.24元,生存总收益为308941.2元。
3. 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保障期满,则现金价值为156159.6元,累计领取的年金已达874493.76元,生存总收益高达1030653.36元。
关于30岁买的年金险就说到这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