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怡康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介绍 犹豫期内为10天
怡康重大疾病保险是由中华人寿一款终身健康保障产品,主要提供重疾、轻症、终末期疾病保障,另外身故和全残兼可保。那么中华怡康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中华怡康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一、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二、保险金额
本合同各项保险金额在您投保时可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三、犹豫期内撤销保险合同
投保人可自签收本合同当日起的10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撤销本合同,并退回本合同的原件。本公司收到撤销本合同书面通知的当日24小时,本合同被撤销且自始无效。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已交保险费。
四、保险责任
该产品提供110重疾和50种轻症保障,另外身故、全残、基本终末期疾病兼可保。
1、重疾保障:重疾为一次给付,18岁前给付2倍的保费,18-75岁,给付1倍基本保额,75岁后给付1.3倍基本保额。
2、轻症保障:轻症最多可以赔付5次,首次患轻症给付20%的基本保额,第二次25%基本保额,之后每次给付30%的基本保额。每次间隔期为90天。
3、身故、全残、基本终末期保障:18岁前给付2倍的保费,18-75岁,给付1倍基本保额,75岁后给付1.3倍基本保额。
4、保费豁免:若不幸患轻症之一,可豁免余下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