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守护安康防癌险产品介绍
守护安康防癌险是太平洋人寿一款专属防癌保障,并对癌症治疗过程中的部分费用均可提高保障,那么太平洋守护安康防癌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太平洋守护安康防癌险产品介绍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交费方式:趸交或年交
交费期间:5/10/15/20年交
保障期间:至60/70/80周岁
等待期:1年
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和癌症身故体恤金:18周岁前身故,给付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的较大值;18周岁后身故,给付105%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若是观察期后因癌症身故,癌症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50%保额。
2、癌症住院津贴:观察期后确诊患癌并住院治疗,癌症住院津贴=保额×3‰×实际住院天数。每年累计给付不超过180天,保险期间累计给付不超过1000天。
3、癌症手术津贴:观察期后确诊患癌并接受癌症手术,每次手术给付30%保额。每年累计给付2次,保险期间累计给付不超过10次。
4、癌症关爱保险金:观察期内确诊患癌且未身故,给付已交保费。观察期后确诊患癌,给付保额。
值得注意的是,若以前给付过癌症轻症金,应扣除已给付的癌症轻症金。
5、癌症轻症提前给付保险金:观察期后确诊罹患约定的癌症轻症,给付30%保额。
6、肝脏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津贴:观察期后确诊患癌并接受肝脏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给付3倍保额,保险期间累计给付2次。两次理赔的间隔期为3年。
7、癌症放、化疗津贴:观察期后确诊患癌并接受放、化疗,每次手术给付30%保额。每年给付1次,保险期间累计给付不超过10次。
8、保险费豁免:若达到合同约定的癌症关爱保险金给付条件,除了给付关爱金之外,还可豁免余期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