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社会保险的异地转移如何办理
广东省内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在广东省范围内的不同地区(地级以上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都可以办理省内转移。
跨省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入: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户籍所在地为东莞市的且已经在我市参保的;
(3)经组织批准调动且已经在东莞市参保的;
(4)参保人的待遇领取地为东莞市的。
转移流程只需两步
1、打印参保凭证
参保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一份;凭证打印可以代办,代办人须提供委托书和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办人及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
2、申请转移
参保人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者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携《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